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0年1至3月银川市检察机关
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2020年1至3月,银川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和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70人,不批准逮捕135人。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528人,决定不起诉69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4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3.2%。
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诈骗实施犯罪14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5件,其中提前介入2件、立案监督1件、审查逮捕案件7件、一审公诉案件5件,审结批准和决定逮捕8人,决定起诉4人。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主要涉及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两个罪名,占涉疫案件总数的73.3%。其他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3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件;同期已纠正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8人;同期已纠正6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件,同期已纠正1件。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17人;同期有关机关采纳15人,占提出数的88.2%。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4件,初查1件。对2019年立案侦查的2人目前均已提起公诉。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9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采纳1件,改判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0件。审结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6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9件。同期审结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占审结数的83.3%。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建议数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同比下降82.4%。审结支持起诉3件;法院同期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0件。
(五)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案件5件,办结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1件,未到回复期4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无受理案件,审结5件(去年积存),其中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无受理案件、审结案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件。审结提出检察建议1件。
(四)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件。审结后提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同期采纳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53件。立案39件,占受理总数的73.6%,其中民事类立案2件,行政类立案37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7件,均为行政公益诉前程序。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占比最高,为67.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占立案数的2.6%。
(四)办案效果。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1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家,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2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人,不捕15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3人,不捕1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人,不起诉10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4人,不起诉9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8次;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件;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1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53件;拟进行国家司法救助1件1人。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嫌黑恶犯罪2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61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3人,起诉22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5人。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4人。
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立案32件。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18人。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005件,检察长办理的占19.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0.7%。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1.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8.3%。